您的位置: 首頁學生工作規章制度 → 正文
規章制度

伟德国际1949官方网站考試管理規定

[日期:2024-04-12]

伟德国际1949官方网站發〔2019〕4号


伟德国际1949官方网站考試管理規定


一、試卷批改規定

試卷是重要的教學原始材料之一,是衡量教師教學效果和評定學生學習成績的重要依據,也是教學水平評估檢查的重要教學文件,所以試卷的批改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為了規範試卷評閱工作,學院特制定以下閱卷規則:

(一) 試卷批改的總體要求

1.統一命題考試的試卷,應組織教師采用流水作業的方式集體批改。

2.教師應嚴格按照試卷的參考答案和評分标準批改。

3.教師應當使用紅顔色筆批改試卷中的所有試題。

(二) 試卷批改的具體要求:

1.所有分數隻标得分,不标減分,隻記标準的阿拉伯數字。

2.對于選擇、判斷、填空等類型題的批改:試題完全正确可以打勾或不做标記,完全錯的劃斜線(\)。全道大題未答的打一個斜線。将得分寫在大題題号左首,最後将此大題總分記入卷首即可。

3.對于簡答或翻譯題的批改:試題完全正确的不做标記,完全錯的劃斜線。部分正确、部分錯誤的批改方法為:答題有錯誤的部分用下劃線标出,最後将得分寫在此小題題号的左首。不要畫圈,也不加“+”号。

4.作文的評閱有重大、明顯錯誤的地方用橫線畫出。最後将得分寫在該題題号左首。
   5.總分合計要準确。對于在批改試卷中的筆誤(包括分數改動),應在錯誤處打雙橫線後再改正,并在其下方簽改判教師的全名。

6.試卷的卷首評閱欄中 “閱卷人簽名”處的閱卷人是指試卷閱卷者也是卷面總分的計算者,在每張試卷上簽全名。

7.批改标記和分數書寫需工整,保持試卷整潔,不得在試卷上出現與試卷批改無關的字迹。

8.總分合計必須如實記載,不允許有任何提分現象。總分與每題得分總和應絕對一緻。

(三) 試卷批改的複查:

1.試卷批改後,應進行認真複查,重點是總分合計。卷面得分在 60 分左右的試卷,要逐一認真複查,防止誤判、漏判或提分現象。

2.教師在試卷批改過程中發現新問題應及時上報,由教研室研究解決。  

二、試卷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學生考試試卷的管理,保證試卷及相關資料的完整性、安全性,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試卷打印

經教研室審核後的試卷由學院教務辦負責聯系文印中心打印試卷。考試前三天,主考教師務必到學院教務辦公室領取考試試卷,核對考試人數與試卷份數、班級、考試地點、考試時間。

(二)試卷評閱與成績登錄

考試結束後,教師要在五天之内完成閱卷工作,并及時地在學校教務系統裡登錄成績。教師必須仔細檢查所登錄的成績,确保無誤後方可提交成績。

(三)試卷提交的注意事項

成績登陸完畢後,任課教師須将試卷在規定時間内交學院教務辦公室,需要提交和注意的事項有:

1.試卷封皮的學期、課程名稱、課程号、教師姓名等信息需要和成績單信息一緻。

2.試卷不得有缺頁,試卷按成績單上的學生順序排列。每一個課程号裝訂一本試卷,不得将兩個課程号的試卷裝在一起。

3.學生成績單要求一式三份;辦公室一份,教務處一份,試卷本内裝訂一份。其中教務處一份也交到辦公室,當成績單收齊後,由辦公室裝訂成冊後,統一上交教務處,同時辦公室留存一套完整的成績單。

4.成績單後要求附上學生平時成績構成的佐證材料,包括平時成績表和學生出勤記錄表。

5.成績分析和試卷分析表各一份。要求每套試卷都要有試卷分析表,同行班也是如此。

6.填寫好内容的考場情況登記表一張。

7.空白試卷(A卷)和标準答案一份,要求每本試卷都要有,同行班也是如此。

8.B卷和B卷标準答案一份。

9.以作業、論文等形式考核的課程,需将作業、論文上交并裝訂,辦法同上。

(四)試卷裝訂的内容及順序

1.一份完整的考試試卷(正常考試)應該包含:質量監控表、考場情況表、成績單、平時成績表和學生出勤記錄表、成績分析表、試卷分析表、答案、試卷B卷、B卷答案、空白卷(A卷)、學生答卷,(共11項),并按此順序裝訂。

2.随堂考試試卷如果是以考試形式完成,則應該包含:特殊情況申請表、質量監控表、考場情況表、成績單、平時成績表和學生出勤記錄表、成績分析表、試卷分析表、答案、試卷B卷、B卷答案、空白卷(A卷)、學生答卷,(共12項),并按此順序裝訂。

3.如果是以作業形式完成,則應該包含:特殊情況申請表、質量監控表、成績單、平時成績表和學生出勤記錄表、成績分析表、作業要求及标準答案(評分标準)、學生作業(共7項),并按此順序裝訂。

(五)試卷驗收和接收

學院教務辦公室接收試卷時必須進行驗收,檢查教師提交的材料是否齊全,試卷是否按照所規定的順序裝訂,驗收完畢教師須在試卷交接單上簽字,接收人同時簽字。

(六)試卷質量監控

當全部試卷收齊後,辦公室要将試卷移交專家組進行試卷的質量驗收及監控,并由專家組填寫質量驗收單。

1.質量監控内容包括:

(1)材料是否齊全;

(2)裝訂順序是否正确;

(3)試卷封皮内容與題頭、卷首的課程信息是否符合;

(4)參考答案及評分标準是否規範、正确;

(5)試卷分數核計是否準确、修改是否有簽名;

(6)試卷分析是否合理;

(7)是否有本人簽名等

2.質量監控步驟包括:教師自查,專家組檢查,學院檢查三個步驟。


(七)試卷歸檔入庫

上述第三、四、五條後,由專家組負責與教務辦公室交接,方可入庫。交接時必須辦理嚴格的移交手續,認真填寫移交單。入庫後,由教務辦公室保管,并分類排列,整齊醒目,并要求有各學期試卷目錄單。

(八)試卷保管期:

漢生班:4年。

蒙生班:5年。

三、試卷裝訂内容及順序

(一)閉卷考試

1.質量監控表

2.考場情況表

3.成績單

4.平時成績表和學生出勤記錄表

5.成績分析表

6.試卷分析表

7.A 卷答案

8.B卷

9.B卷答案

10.空白卷(A卷)

11.學生答卷(A卷)

12.試卷審批表

13.課程目标達成情況分析報告

(二)開卷考試

1.特殊情況申請表

2.質量監控表

3.考場情況表

4.成績單

5.平時成績表和學生出勤記錄表

6.成績分析表

7.試卷分析表

8.A 卷答案

9.B卷

10.B卷答案

11.空白卷(A卷)

12.學生答卷(A卷)

13.試卷審批表

14.課程目标達成情況分析報告

(三)作業

1.特殊情況申請表

2.質量監控表

3.成績單

4.平時成績表和學生出勤記錄表

5.成績分析表

6.作業要求及标準答案(評分标準)

7.學生作業

8.考核方式審批表

9.課程目标達成情況分析報告

四、監考教師職責

(一)考試前準備階段

1.監考教師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考場,檢查考場安排是否合理,如發現考場安排不合理,應迅速向總主考反映并提出建議。考試前五分鐘,組織考生按要求入座,堅持執行單人、單桌、單行的辦法。同時,監考教師要清點參考人數并宣讀考場規則。

遲到15分鐘,監考教師不得入考場,按無故不到處理。

2.考試開始前,監考教師應向學生宣讀如下指令:“現在請同學們将書包、書本、有關紙張等放到講台前(或其它指定地方)。”發卷前監考教師應最後提醒學生:“請同學們再檢查一遍,課桌内有無書籍、講義以及其他與考試有關的物品,如試卷發下後一經查出,即以作弊論處。”

3.發試卷時,應有一名監考教師站在講台上監視全考場,其餘監考教師按順序發給學生試卷。

(二)監考過程

1.考試進行中,監考教師必須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始終認真觀察考生情況,不得擅自離開考場;必須集中精力認真履行職責,不得在考場内吸煙、聊天、看書、看報、打瞌睡、批改作業或試卷以及做其它與監考無關的事,違者将視情節輕重分别予以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監考教師應認真負責、不徇私情,一經發現學生中有作弊行為,要立即停止其考試,令其退出考場;二人或數人共同作弊,立即取消所有作弊者的考試資格,令其退出考場。

3.遇試卷印刷不清或印刷有誤時,監考教師可予以更正;但考試過程中,監考教師不得向學生講解題意或暗示學生答題的對與錯。

4.監考教師應愛護學生,關心學生,對身體不适難以堅持考試的學生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安排治療并維護好考場秩序。

5.考試結束前十分鐘,監考教師應向學生宣布如下指令:“從現在起不得交卷離開考場”。考試終了時間一到,監考教師應向考宣布如下指令:“請同學們立即停止答卷,将試卷放在桌上,離開考場,嚴禁将試卷帶出考場”。

6.學生離開考場時,監考教師必須認真監視,嚴格防止試卷被學生擅自帶走。學生全部退場後再收試卷。試卷收完後要認真清點,一經發現異常現象,應立即報告總主考和教務處,以便及時處理。

(三)其他要求

1.監考教師要嚴格遵守考試時間,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擅自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

2.監考教師應填好考場記錄,對違紀或作弊學生當時填寫《學生違紀作弊行為處理表》,并寫明處理意見,報送系(部)總主考。

3.各系(部)當日查實的作弊學生,應于24小時内報教務處作出處理決定,由學生處公布于衆,不得拖延。

4.當監考教師和考場主考、校巡視組人員在學生違紀作弊行為或其它問題發生争議時,應先服從考場主監考的意見,事後由總主考調查核實後再作進一步處理。

(四) 對失職監考教師的處理:

1.因監考教師不認真履行職責而影響考試正常進行或使考試信度下降的,要追究監考教師責任,進行通報批評,嚴重者将予以行政處分。

2.對因玩忽職守而造成考場學生大面積作弊的監考教師,不僅予以行政處罰,而且兩年内(自處理決定之日起)不得參與評優、評獎和晉升職稱,并要承擔學生重考的一切費用。

3.對于監考期間不忠于職守,擅離崗位但尚未構成嚴重後果的監考教師,進行全校通報批評、予以行政處分并取消一年評優、評獎資格,一年内不得晉升職稱(自處分決定之日起)。

4.對于監考不嚴,該抓不抓,該管不管的教師,進行全校通報批評并在一年内取消評優、評獎資格。

5.因安排不當、指揮不力而造成考試失誤或正常考試受阻,要追究總主考和系(部)主要領導的責任;對于釀成重大事故的,要對系(部)主要領導進行行政處罰。



伟德国际1949官方网站

2019年修訂


Baidu
sogou